第四十三章 血核与对练 (求收藏求推荐求投资)(1 / 2)

霍亨的心脏随着血核的波动而颤动,每一下颤动所产生的震荡都对霍亨的身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伤,

与此同时,从狼人身上吸来的血液中蕴含的力量被血核转化为霍亨自身的力量,

就在这样修复与破损的循环中,霍亨在右心室中凝结出第二枚血核。

年幼时,霍亨在尚未觉醒血族能力之前,就已经对鲜活的生命有着异于常人的渴望。

那是一个月圆之夜,当霍亨压抑不住这种本能的时候,他亲自动手捕捉并杀死了一只可怜的野兔。

他当时张开了嘴,尖锐的獠牙破开了野兔的毛皮,大口地咬在了野兔的主动脉上,那种腥臭的鲜血在他的嘴里宛如陈年的美酒,滋润着他的身体的同时强化着他的体质。

虽然在正式觉醒之前他与亚伯共同度过了愉快的童年,但在血脉的力量觉醒之后他的生活便开始与鲜血共舞。

在他身边陆陆续续地出现了狼人与猎魔人前来击杀年幼的血族,他们从不断地逃窜和战斗中掌握到了如何去战斗。在一个圆月悬挂的晚上,本来霍亨当时已经陷入了绝望,当时一个狼人追赶着他与亚伯整整三日三夜,霍亨与亚伯两人都已经疲惫不堪,但霍亨体内的血族力量在生命受到威胁和圆月的刺激下,进入了第一次喷发期,他变身成为了一只强大的蝙蝠怪,并成功反杀了那个狼人。

初次变身的霍亨当时失去了理智,变成了一只脑海中只有杀戮和猎食本能的凶悍怪物。

当时霍亨所化的蝙蝠怪物身上还没有坚硬的鳞片,只有一些皮毛,狼人的利爪和撕咬都对他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但是失控的霍亨仿佛一头不懂痛楚为何物的野兽,用着以伤换伤的打法最后获得了艰难的胜利。

霍亨最初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这些狼人会拼了命都要来追杀他,但自从他品尝到这个狼人的鲜血后明白到,

原来这就是血脉之间的仇恨。

那一夜,霍亨凝结出了自己第一枚的血核,而经过了两百多年的积累,第二枚血核也应运而生。

他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消化这枚新的血核所带来的力量和能力,所以便在山洞口设下了一些保护的措施便陷入了长达四天的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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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们忙碌着用着木材和泥巴修复着战斗中破损的房屋,而老爷子则支开了小女孩罗莉前去帮忙,给了塞拉斯一个可以和他单独对话的机会。

“外乡人,现在知道为什么我让你放弃了吗?”

老爷子坐在摇椅上抽了一口他自己卷的茶叶烟,并递了一根给塞拉斯。

塞拉斯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抽,便回答道,

“我明白,原来霍亨侯爵确实是个怪物。”

说完后,塞拉斯露出了一个苦笑,但他接着说道,

“但是我是个男人,既然我说答应了艾汀娜,哪怕我知道这一去可能就一去不回,但我还是要去。”

塞拉斯晃了晃脑袋,脸上露出了坚毅的表情,继续说道,

“我是她的骑士,理应一往直前,这样才是骑士应有的精神。”

老爷子沉默了一阵,望着塞拉斯的眼睛,老爷子没有从他的眼神中读出一丝犹豫或是迟疑,便缓缓说道,

“那你便留下吧。你现在去只是送死。唉。”

老爷子虽然欲言欲止,但却让塞拉斯明白到自己有了希望,塞拉斯感激地说道,

“谢谢老爷子!”

说罢,老爷子站起来在木屋旁捡起了两段长短粗细差不多的木材,抄起了斧子将多余的枝丫砍去,两根没开锋的木剑就完成了,随手丢了一根给了塞拉斯。

“来,陪老爷子活动活动。”老爷子就左手握住了木剑的一头,木剑当拐杖一样撑在地上,右手对塞拉斯招了招手。

塞拉斯右手接过了老爷子抛来的木剑,入手的时候便察觉这木材的分量相当沉重,几乎与真剑的分量差不多了。

塞拉斯先是右手持剑,舞了一个剑花,但似乎还未能完全适应单手持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