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四百六十二章 酒吧老板:别慌,紫的!(1 / 2)

灰色朦胧的昏暗房间,从外界透入的光线被窗帘完全遮挡下来,让室内浮动着寂静的,无法确认时间的暗淡光影。

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醒过来,保持着坐起的姿势,久久揉着太阳穴。

没有像以前那样,在历经十年的寂寞修炼后醒来,那份无上的喜悦感,头稍微有点疼。

或许是这一个十年,一晃而过,根本没来得及让自己品味出孤独。

又或者是那个莫名其妙的梦。

无法用语言很好的描述,既非像以前那样,莫名哀伤,总是忍不住在梦中落泪,让女孩们担心。

但,也并非是值得高兴的梦,梦里的那句话,依旧不断的回荡在脑海之中,仿佛是不知从哪传来的陌生人的喧闹吵杂声,令人不快。

但是内心深处的某一块,似乎又在和这一道陌生的,令人烦躁的声音,产生强烈共鸣,正因为如此才会不断在脑海中回荡吧,这种连喜欢和讨厌的东西都不受控制的感觉,更加令人焦躁不安。

真是个糟糕的早晨啊。

狠狠揉了一把脸,跳下床,拉开厚重的窗帘,刺目的阳光立刻倾洒进来,习惯了黑暗的双眼一阵火冒金星,情不自禁的伸手挡在眉间。

不错的天气,是个转职的好天气。

想到这里,心情不禁愉悦了一些,又听到了不加掩饰的脚步声在靠近,这种时候会来我房间的只有塔莫娅和莱娜,这声音,这步调,应该是武帝大人无疑,若是莱娜,应该会更加轻柔,温雅,而不是这等威风凛凛的爽快步伐。

果然,用不了几秒钟,敲门声响起,随即传来武帝大人的声音。

“熊塔,起床了吗”

“啊啊,进来吧。”

吱呀一声,塔莫娅毫不客气的推门进入,见我还穿着睡衣站在窗口晒太阳,便露出了比窗外的朝阳更加夺目的美丽笑容。

“想要晒太阳的话,吃完早餐也不迟,而且比起在房间,外面会更舒服些,能嗅到太阳的味道。”

面对武帝大人的热情邀请,我欣然接受,吃过早餐以后,打算在营地里好好逛一逛。

这也算是作为普通人的最后缅怀了吧,以一个普通人的眼光和角度,去观察现实世界的营地,这在以前是从未有过的事情,毕竟刚穿越就已经转职,并跟随拉尔他们来到营地。

虽然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我又不是什么人类社会观察家,换一个角度就会有新的思考,新的发现,给阿卡拉新的管理建议。

但是很抱歉,我这个人就是喜欢做一些毫无意义,只图个新鲜的屁事,救世主也不是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拯救世界,总得歇一会摸摸鱼,对吧。

只不过,或许这一次,我歇的有点久了,拳头已经有些痒了。

如果这句话放到英雄小说里,那就是鲜明的g,是作者在疯狂暗示读者,看好了,主角要开始装逼大杀四方了,大家统统安静坐好,等会只需打666即可,这样。

很可惜,转了职的我依然是弱鸡一只,大杀四方就留到以后吧,也就是回去陪教廷山,陪女孩们同生共死的鲁莽丈夫的程度。

只不过,以我的知名度,要是不好好穿戴斗篷,最好多穿几件,尤其的头帽,多盖几重,万一被风吹滑下去了,在意想不到的时候暴露身份,那可绝对算不上是什么惊喜的场面。

事实上,我应该老老实实呆在家里,等转职仪式准备好之后,再老老实实的在阿卡拉护送下,前往转职,这才是最稳妥的办法,身为一个年长者,我想我应该沉稳一些。

外出嘛,一来有暴露的危险,二来,说不定贝利尔的刺客在伺机而动,当然,这种可能性很小,毕竟我回来的消息,整个营地只有阿卡拉和莱娜知道。

况且,身边不是有很好的护卫吗以武帝大人现在的实力,在第一世界已经是无敌了,就算是七巨头杀过来,她也能坚持一段时间,毕竟第一世界对强者不是那么的友好,保持在世界之力境界以下的水平,我只能说人海战术很管用,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七个来了,那暗黑大陆今晚就可以宣告这场持续了万年之久的地狱入侵战,联盟获胜,没我这个救世主什么事了。

这么一想,到是有点期盼七巨头会集体来搞事,很可惜,这只是妄想。

塔莫娅正在帮我系斗篷结带,白皙纤细的小手,在胸口上熟练打着漂亮的滑结,其实我自己来就好,也不看看我的其中一个外号是什么,论斗篷谁能有我熟,虽然也不是什么特别值得自豪的事情。

只不过,武帝大人坚持要帮我,还说些熊塔什么的,毛手毛脚,万一没打好结斗篷掉下来,暴露身份就不好了,而坚持以侍女般的体贴周到,伺候着我穿上斗篷,细细的帮我抚平皱褶,戴上遮目的宽帽,摆正领口,系上绳结。

那啥,我想问这游戏能氪金买侍女吗对的,换也行,我可以用两个,一个白的一个紫的,或者两个黄的,换眼前这一个。

“对了,莱娜呢”被塔莫娅如此专注的服侍着,那双紫蓝色的深邃眼眸,透露出丝丝温柔之色,以至于我这个千年老者都有些不好意思,脸发烫了,连忙找个话题。

“她啊,一大早就去准备仪式了,在天还没亮的时候,说什么今天没办法亲自叫哥哥起床真是太遗憾了,从走出房门的第一步开始,一直叨念着,直到出发。”

“有那么夸张吗”我心虚的笑了一声,脑海里尽是莱娜的早安吻啊,早安吻啊什么的,说的一点没错,错过了真是太遗憾了。

“熊塔也觉得很可惜”那双明亮的眸子忽然抬起,似能看穿人心,主人忽然这么问了一句。

“没没有的事”我噫了一声,吓的心脏都快从嗓子跳出来。

“其实以熊塔和莱娜的恋人关系,就算这么想也没问题,不必特意掩饰,反而让人觉得奇怪。”

“是是吗说的好像也有道理。”

是我的错觉么系带好像被用力绑紧了,有点有点勒脖子,稍稍的喘不过气,我是不是不小心选错了分支

还好立刻又松开了。

“这样一来就好了,完美的伪装。”

“那真是太好了,谢谢你塔莫娅。”

见塔莫娅一副大功告成的模样,我不忍扫兴,和以前有什么不同吗这不就是我以前的习惯衣装打扮么莫非从以前开始,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已经是伪装大师了

非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我喜欢的黑色和灰色和黑灰色和灰黑色和半灰半黑色以及既灰又黑色,变成了紫色,呃大紫色的斗篷

为什么是紫色啊这个疑问久久徘徊在脑海当中,没能找到机会问出口,大概是为了掩饰身份吧,毕竟以前那个引流斗篷潮流的时尚斗篷男,是绝对不会穿基佬紫这样骚包的,已经和过不过时完全扯不上关系,而是变不变态问题的颜色。

是的,作为一名资深斗篷爱好者,我对颜色是很挑剔的,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的话,那就是非黑即灰,只有如此挑剔的颜色,才能和我的发色和瞳色,完美的融合在一起,做到如同趴在绿叶上的绿毛虫一样,毫不起眼,万人丛中过,寸目不沾身,很强,堪称最强凡人,最强路人。

抱歉跑题了,对斗篷所怀抱的热情太大了,一个不小心就想了那么多无聊的。

“其实就算不穿斗篷,大概也没人能认出熊塔吧。”塔莫娅小声嘀咕了一句,我沉醉在斗篷幻想中没听清楚,向着她露出疑惑表情,做侧耳状。

“不,没什么,我是说斗篷很合适熊塔。”